【很角色時報蘇志明/臺南報導】有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短延時強降雨事件頻發,對於區域排水系統構成日益嚴峻的考驗。臺南市長黃偉哲強調,為預防大型土地開發改變地表逕流特性而加劇周邊淹水風險,市府水利局持續強化「出流管制計畫」的審核與監督機制。在今(114)年汛期來臨前,水利局已針對轄內59處已核准的開發案執行施工中及完工後的查核作業,確保開發單位按核定計畫施工,並檢視已完成案件的排水系統、滯洪池及抽水設備等關鍵設施是否維持正常運作。
水利局進一步說明,近年來臺南市吸引大量民間投資並投入大型市地重劃及工業區開發案,這些開發行為往往導致地表不透水面積擴大、雨水入滲減少。一旦遭遇劇烈降雨,地表逕流會更快速地匯入現有排水路,不僅增加區域排水系統的負荷,也顯著提升了淹水的可能性。依據水利法相關規定,凡開發面積超過2公頃者,皆須提交出流管制計畫書,經審查通過後方能動工。截至今(114)年3月底,水利局已核准包括「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曾文淨水場擴建」及「三井台南高鐵MOP」等指標性案件在內的190件申請案件,累積總核定滯洪量已超過1,716萬公噸。
為應對氣候變遷的挑戰,經濟部水利署制定了嚴格的出流管制規範。水利局解釋,這些規範要求開發基地必須透過設置滯洪池、蓄水設施,或採行低衝擊開發(LID)策略增加基地保水能力,將因開發而增加的逕流量有效滯留在基地內,不得外排影響他處。同時,基地內排水系統需妥善規劃,避免妨礙周邊原有的排水功能。特別是位於淹水潛勢較高地區的開發案,更需導入「淹水補償」概念,將潛在淹水體積納入滯洪需求計算,以確保開發行為不增加鄰近區域的防洪壓力。
水利局說明,目前臺南市的出流管制計畫審查作業,以及施工中、完工後的督導查核,均委託專業技師公會依規定辦理,查核項目涵蓋滯洪池清淤狀況、有效滯洪空間維持、進出流口暢通及抽水機組功能測試等。水利局亦輔導開發單位於重劃工程或區段徵收出流管制案件設計時採離槽式乾式滯洪池,在符合需求滯洪量條件下營造複合式空間,促進開發土地合理使用。此外,在施工階段,會特別進行臨時防災措施檢查,確認臨時設施是否完備,包含滯洪池是否已開挖、臨時排水路是否暢通、聯外排水路施作情形等,並要求廠商優先設置施工圍籬、防溢墩,避免發生整地後造成鄰地積淹水情形。
黃偉哲市長表示,期盼以出流管制的公私協力模式,共同將致災風險降至最低。市府會持續以最嚴謹的標準把關各階段審查與查核,全力建構韌性城市的永續臺南。
水利局委託專業技師進行使用期間督導查核。(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水利局委託專業技師進行使用期間督導查核。(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水利局委託專業技師進行施工期間督導查核。(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汛期前偕同中央視察出流管制設施維護管理情形。(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