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我的LINE做什麼?」 原來他是卡4條罪的通緝犯

【很角色時報黃帷菕/高雄報導】男子騎車違規遭攔,竟扯「忘記身分證號」並謊稱自己是車主,員警立即反應要看他手機通訊軟體的名字,男子見躲不過警方的查緝只好乖乖報出真實身分,原來是身揹4條案件的通緝犯,警詢後將男子移送法辦。

文山派出所副所長黃麟翔、警員鄭偉杰於113年6月4日15時,巡邏行經鳳山區文殿街與文西街口時,發現陳男(35歲)邊騎車邊抽菸,陳男竟向警方謊稱:「身分證號記不起來,且身分證件全都遺失」,警方深感懷疑明明是年輕人,怎麼會記不得自己的身分證號,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是車主,但讓警方再次感到懷疑地就是車主的相片資料與陳男比對不起來。

眼見陳男將手機從口袋拿出,警員鄭偉杰靈機一動改問他:「你的LINE叫甚麼名字?」陳男神色便開始緊張,並持續解釋:「這支手機朋友的,我的手機壞掉了!」又說「手機是朋友幫我辦的!」,但警方一見LINE名稱及照片馬上戳破謊言,陳男見已無法隱瞞只好全盤托出,經警方一查竟有4案通緝在身,分別是高雄地院發布的妨害性自主通緝、橋頭地檢發布的強制猥褻與詐欺通緝及高雄地檢發布的肇事逃逸通緝,現場將陳男逮捕,警詢後也將他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傳票、信函或開庭通知,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警將男子移送法辦。(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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